为做好中心属下各馆(园)的宣传推广工作,满足游客日常参观取阅《导览册》及各类活动的需求,配合各馆的展览展示内容,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拟印制一批《导览册》。为做好该制作项目,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导览册》制作事项,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导览册》制作项目
二、招标人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20-34378691
投诉受理机构: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
四、项目概况
为做好中心属下各馆(园)的宣传推广工作,满足游客日常参观取阅《导览册》及各类活动的需求,配合各馆的展览展示内容,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拟印制一批《导览册》。为做好该项目,需要符合资质的相关公司承担印制《导览册》工作。
五、招标内容及主要需求
1.项目要求:详情请见附件3(海珠区文博中心印制《导览册》项目清单)。
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万元,超出3万元为无效报价。
六、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或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
4.投标人承接过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择优考虑。
5.本项目不支持联合报名。
6.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期限
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5日
八、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7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1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休息)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318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原则:
1、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标供应商以其应标价格为为最终中标价格。
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正式投标人中,取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电话: 020-342695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十五、本公告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项目报价响应表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6日